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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8日来源:信丰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脐橙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信发〔2017〕11号)和《关于信丰县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信发〔2018〕23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和果业开发的关系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防止假借果业开发之名随意毁林种果,合理规划开发宜果山地,推进脐橙产业有序、持续高质量发展,必须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果业开发的关系,避免顾此失彼。

(一)合理选址,有序开发。1.优先选择坡度35°以下采伐迹地、荒山荒地、灾毁果园等林地资源开发;2.禁止对公益林和树木长势良好、植被覆盖度高的林地、优质林、阔叶林、天然林等林地开发;3.对于适宜开发的天然林,必须经省市林业部门批准调整为人工林后,方可选址规划,有序进行果业开发。

(二)优先供应林木采伐指标。县林业局对年初拟开发林地面积预留采伐指标,对适宜种植脐橙地段确需采伐林木,经脐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后,优先予以供应。经林权人申请,按程序及时审批林木采伐。

(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查处未经审批私自在林地上先建果园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在公益林和树木长势良好、植被覆盖度高的林地、优质林、阔叶林、天然林等林地开发建园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和查处。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新开发果园准入立项审批制度

新开发果园严格执行准入立项审批制度,在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开发果园准入和苗木管理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字〔2018〕175号)文件的基础上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果业开发土地(林地)流转手续。新开发果园土地(林地)流转必须要有分户流转协议书,由土地(林地)当事人签字同意,在土地(林地)流转资金领取清单上签字确认,确保无差错、无遗漏、无纠纷。当地村委会在《新开发果园准入立项审批表》上注明“已完成土地(林地)流转,无纠纷,同意开发种果”等字样,从源头上把好新开发果园准入立项审批第一关。

(二)现场核查拟开发种果用地。由乡(镇)政府组织,果茶站牵头,召集林管、水利、国土等站所,深入现场实地查看。林管站负责把控林地类型是否允许开发种果,包括是否公益林、生态林、阔叶林、植被茂密等情况;水利站负责把控是否饮用水源地、25°以上陡坡地要有水保规划方案等情况;果茶站负责把控拟开发果园选址是否符合环保和水电路等基本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坡度25°以上不宜耕种的荒芜地及未利用地等土地资源,积极配合新开发果园准入立项审批工作。

(三)实行集中会审,统一报批。各乡(镇)每月25日前组织林业、国土、水利、果茶等站所召开一次新开发果园准入立项审核会议,对符合条件的选址申请分别签署“符合林地使用规定,同意果业开发”“符合水保设计要求,同意实施”等字样,并签字盖章,经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核准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由果茶站统一报县果茶局备案(50亩以下),报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50亩以上)。

(四)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联审联批完成立项审批后,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完成土地(林地)用途变更申请、林木采伐指标申报、水保设计方案申报、园地规划设计申报等手续。未通过选址立项和职能部门批准的土地,一律不得开发建园。

三、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水平

结合果园选址、生态隔离、文旅结合、水肥一体化等生产要素,提升标准化生态果园创建质量,引领脐橙产业高标准发展。

1.严格按照“山顶戴帽,山腰种果、脚底穿靴、防护隔离”生态建园原则进行规划设计,营造生态防护林系统,实现果园的生态园林化。

2.集成应用“套种绿肥、深翻改土、地膜覆盖、太阳能杀虫灯、增施有机肥、简约修剪”等先进实用技术。

3.打造机械化、水肥一体化、智能化果园。一是实施果园水肥一体化,生长季节通过微喷、滴灌系统追肥,实现肥料的减量和高效施用;二是推广果园机械,提高果园机械化作业水平;三是建设智慧果园,建立健全果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4.全面提升果园绿化、美化、彩化水平。融合文旅因素,推动文旅结合观光果园建设,在“山顶戴帽”处、山脚、果园主干道及道路两侧和房前屋后,因地制宜规划种植绿化、美化、彩化树种和花草,实行乔灌间栽,提升果园绿化、美化、彩化水平。

5.严格考评验收。各乡镇和县主管部门在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过程中,要及时跟进,实行技术全程指导、措施全程督查,实行大苗栽前、大苗移栽后两次验收。对山顶不戴帽,脚底不穿靴,没有防护隔离带,条带果穴、有机肥不达标的,不能大苗上山;对当年4月底前未大苗定植的,不参与当年度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第二次验收,列入次年申报;对第二年验收不合格的,不再列入下一年度上报计划。

6.实行七个一票否决。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验收,并视情况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一是新开果园未批先建的,选址不符合要求的,面积少于30亩的;

二是未按要求山顶戴帽、脚底穿靴的;

三是果园内大小树混栽的,园相树相不整齐的;

四是园内发现黄龙病病株率超过0.5%(含)的;

五是平均坡度达35°以上的;

六是苗木来源不是市、县指定苗圃,没有通过县果茶局开具调运单的;

七是同一个果园,拆分申报的。

四、高度重视危险性病害的防控清醒认识危险性病害对于脐橙产业发展带来的风险,不断加强对危险性病害的防控,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确保脐橙产业健康安全发展。

(一)影响我县脐橙产业发展的危险性病害

目前,影响我县脐橙产业的危险性病害有两大类,一类是检疫性病害:黄龙病、裂皮病、碎叶病;一类是非检疫性病害:衰退病。这四种危险性病害主要病因为病毒和细菌,传播途径主要为苗木或接穗,黄龙病可通过柑橘木虱传播,衰退病可通过蚜虫传播。

(二)危险性病害的主要症状

1.黄龙病。(1)叶片黄化:有三种黄化,即斑驳黄化、均匀黄化和缺素状黄化。(2)果实:有两种类型症状,即:青果、红鼻果。

2.裂皮病。受害植株砧木部树皮纵向开裂,部分树皮剥落,植株矮化,新梢少,开花多,着果少,后部分枝梢枯死。

3.碎叶病。病株嫁接接合处环隘,接口以上的接穗部肿大,植株矮化,叶脉黄化。剥去接合处皮层,可见接穗与砧木的木质部间有一圈褐色的缢缩线。受较强外力推动时,接口易断裂,裂面光滑。病穗接在指示植物厚皮来檬和腊斯克枳橙上时,新抽出的叶片出现扭曲破碎和凹凸不平的症状植株受害后黄化衰弱,严重时整株枯死。

4.衰退病。(1)病树枝条木质部陷点或陷沟(简称茎陷点)是该病最有代表性的症状,剥开一年生或二年生枝条的皮层,可见木质部呈现黄褐色凹陷点和凹陷条,叶片扭曲畸形、枝条极易折断、植株矮化、树势减弱、果实变小。(2)急速衰退型常发生在幼树,表现为突然凋萎,叶片干枯脱落,开花异常,果实干缩不脱落;植株矮化,果实偏小,有时叶片呈主脉黄化。

(三)危险性病害的防治措施

1.加强正面引导,不要谈“病”色变。脐橙危险性病害是可防可控的,特别是通过柑橘黄龙病爆发后的防控应对经验,通过加强管理,提倡大苗上山,能很快恢复果园,很多成功典型为广大果农树立了信心。

2.严控源头,加强对苗木的监管。一是加强对两个市定点苗繁场的管理,实现接穗一律自给,并全过程监控生产过程,确保苗木健康无毒;二是实行属地管理,严禁大田育苗、非法育苗,杜绝不健康苗木上山;三是加强市场巡查,严禁“三无”苗木上市;四是提倡大苗上山,一律实行苗木统管。

3.强化技术培训,使果农掌握防治技术。组织技术人员逐乡逐村逐园进行危险性病害防控知识培训,使广大果农知道识别方法,掌握防控技术。

4.坚持两手抓,减轻果农损失。即:一手抓防控技术,一手抓及时补种。在果园发现病树,及时砍除,督促果农及时补种,或优先予以苗木供给。

五、明确文旅结合示范果园扶持政策

按照有利于“示范、带动、推广、宣传”的原则,每年按照国家3A级景区要求高标准打造3-5个脐橙产业文旅结合示范园,并予以资金扶持。一是在打造全县标准示范果园基础上,由果园主围绕强化我县脐橙品牌的传播和认知提出申请,提供文旅结合示范果园规划建设项目方案,报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立项;二是对文旅结合示范果园内的整地、苗木定植(假植)、果园管理,以及主干道、生态保护、场房、景观、美化绿化等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按照规范程序和评分规则验收后,对合格的文旅结合示范园依据核定的投资总额,予以30%的资金奖补,每个示范园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附件:

1.信丰县果园开发土地经营立项审批表

2.信丰县果园规划设计(水保)方案审批表

3.文旅结合示范果园主干道绿化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