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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丰县果业普查及实施果业信息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8日来源:互联网作者:佚名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信丰县果业普查及实施果业信息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五月十日

信丰县果业普查及实施果业信息化管理

工作方案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果业现状,实施果业信息化管理,促进果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赣州市果业普查及实施果业信息化管理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09]7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全县果业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我县果业现状,摸清家底,建立果业信息数据库,把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为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科学决策依据,为产业技术、信息、金融等服务搭建平台。

二、普查对象

一类普查对象:全县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种植有单个品种达到1亩(或50株)以上的个人、集体或单位及其果园;1亩(或50株)以下零星种植的不列入普查范围。

二类普查对象:

1、全县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在从事果品分级、贮藏、销售的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2、本县范围外2008年12月31日前在从事果品贮藏的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3、全县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在从事果品销售的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4、全县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我县收果销售、不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外地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5、全县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县、乡两级常年从事果业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推广、服务工作的干部、职工等人员。

三、普查内容

一类普查对象:具体为附表1。

二类普查对象:具体为附表2-1,表2-2,表2-3,表2-4,表2-5。

四、普查原则方法

1、本次普查以属地为原则进行登记。

一类普查对象:以果园所有者为普查对象(称为果园主)进行登记;同一果园的不同品种、不同定植年份的果树,在同一登记表中登记;同一果园涉及不同属地的以面积居多的属地进行登记;同一普查对象有多块果园的,由同一普查员进行普查的,在同一登记表中合并登记(在果园地址栏中分地址填写),由不同普查员进行普查的,分不同普查表分别登记;股份制、公司企业所属的果园,其法人代表为果园主;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城镇人员种植有果园的,在果园属地进行普查登记。

二类普查对象:以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为普查对象进行登记。同一普查对象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分别进行登记。在同一普查对象在多个城市销售果品的,在同一普查对象名下逐个城市(县级以上城市)分别进行登记。

2、本次普查采取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要求、统一表格,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县级制定统一的普查标准和方法,按统一的要求制作统一的普查表格。县、乡分级负责组织本级的果业普查工作,并对本级的普查数据负责。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农工部部长何善锦同志任组长,县果茶局正、副局长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本次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果茶局),王庆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果茶局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普查的日常实施工作。

县果业普查办公室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2个检查指导组。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普查方案,制定统一的普查标准、方法、要求,印制统一的普查表格,进行培训动员、县级数据汇总,统一解释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检查指导组分片对各乡镇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了解掌握各地的工作进度、质量,存在的问题,不足,督查指导各乡镇的普查登记、汇总,负责乡镇数据表格的检查验收,与乡镇共同对普查数据负责。

各乡(镇)成立果业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部署、组织、领导和实施本地的果业普查工作,对本次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六、时间安排

利用40天的时间完成普查工作,即从2009年5月11日至2009年6月2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5月11日—15日)。县、乡、村三级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好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和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作好准备。

(二)培训阶段(2009年5月16日—23日)。分级组织普查培训。

1、县级培训:对象为乡级培训师资、乡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具体包括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果技站长、果技员、统计员、果业协会(合作社)会长。

2、乡级培训:对象为村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具体包括各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社区理事会会长),果业协会(合作社)理事。

(三)登记测试阶段(2009年5月24日—6月4日)。各地组织普查员逐村、逐组、逐户和每个山场,开展“地毯式”全面普查,对普查范围内的所有普查对象,对照普查项目逐项进行登记,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不漏对象、不漏果园、不漏项目。然后由乡、村组织专人开展实地核查,并对普查登记结果张榜公示,一类普查对象在村公示,二类普查对象在县(乡)公示,让群众对普查登记数据进行监督,及时核对更正。公示无异议后,由组、村、乡、县逐级收集登记表。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月5日—6月10日)。县、乡果业普查办公室通过电话询问、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地上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可靠率达到95%以上视为合格,可靠率未达到95%的及时进行纠正、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五)汇总评比阶段(2009年6月11日—6月21日)。

1、手工初步汇总阶段。县、乡、村分别对本地普查数据进行手工汇总统计。乡镇汇总于6月15日前完成,并将一、二类普查对象县级汇总表(表1-1和表2-1,表2-2,表2-3,表2-4,表2-5)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果业普查办公室,并按统一的Excel文件格式报送电子版本。全县汇总 6月21日前完成。

县果业普查办公室联系地址:县果茶局人秘股,联系电话:3311843,电子邮箱xfxgcj@163.com。

2、录入电脑全面汇总阶段。县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收齐各类登记、汇总表(乡、村自留备查件),统一给每个一类普查对象按照果园地址进行编码,之后,由县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对普查数据全面录入电脑软件系统,建立果业信息资料数据库,为今后给果农提供技术、信息、金融等服务搭建平台。电脑录入完成后,分级组织对乡、村、组普查数据的质量进行综合评比表彰。因数据可靠性差、内在逻辑关系错误,导致普查数据的电脑录入率低于95%的,不能录入部分返回重新普查,并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本次果业普查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落实好本次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人员,明确村组责任;村级汇总表须经村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乡(镇)汇总表须经乡(镇)长、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上报。

2、调配人员力量。果业普查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的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果业协会、合作社的作用,特别是果业协会、合作社的理事(或成员)应积极参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配合乡(镇)、村(组)填写相关表报数据。各乡镇要指定一名专人(具体负责本乡镇普查方案拟草、日常实施和数据校验汇总工作的人员),负责与县果业普查办公室的联络和普查要求、普查方法、文件资料的上传下达,并将专人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于5月15日前上报至县果业普查办公室。

3、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地要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准确,避免出现重登、漏登、少登、多登。普查纸质表格报表除一类普查对象汇总表用A3纸张打印外,其余一律用A4纸张打印。

4、加强调度督查。各乡镇每5天上报一次普查工作进度,具体时间为每月逢4、9日下午5:30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县果业普查办公室,县果业普查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乡镇上报数据材料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踏实,作风漂浮,存在漏报、瞒报、虚报数据的,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执行,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限期整改。

5、严格奖惩措施。本次果业普查工作作为年终果业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和内容。对工作积极,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完成任务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县、乡分别给予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一定的普查补贴,同时评出一批优秀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给予表彰;对工作责任心差,任务完成不好的普查员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八、经费保障

1、由县级承担数据录入费用(人工费或录入机器租用、专用表格打印费);

2、县乡级各自负责本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补贴,普查补贴工资不低于每人每天30元。

3、县乡村级各自负责本级宣传培训费。

附:表1 一类普查对象普查登记表

表1-1 一类普查对象普查汇总表(县级)

表1-2 一类普查对象普查汇总表(乡级)

表1-3 一类普查对象普查汇总表(村级)

表2-1二类普查对象登记(汇总)表(分级)

表2-2二类普查对象登记(汇总)表(贮藏)

表2-3二类普查对象登记(汇总)表(本地销售)

表2-4二类普查对象登记(汇总)表(外地销售)

表2-5二类普查对象登记(汇总)表(果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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