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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果业邮储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来源:互联网作者:佚名

赣市果字〔2008〕35号

关于做好全市果业邮储金融服务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果业局、邮储银行各县(市)支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江西省赣州市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承办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电〔2008〕315号)精神,发挥邮储银行品牌、网络和业务优势,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更好地服务全市果业发展,切实帮助全市果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大扶持全市果业发展力度,经邮政储蓄银行赣州市分行和赣州市果业局协商,决定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动我市果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使邮储银行金融业务家喻户晓。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农村金融部和邮储银行各县(市)支行综合业务部,负责果业口金融服务业务。对目前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推出的“好借好还”小额质押贷款和“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产品,果业部门和邮储银行要共同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把邮储银行金融业务介绍印发给全体果农(业务简介见附件1)。

二、开展一次果农小额贷款需求调查。各县(市、区)果业局要结合当地果业发展情况,组织一次果农邮储小额贷款业务调查摸底(调查摸底表见附件3),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调查摸底情况要求内容、数据真实,由各县(市、区)果业局将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邮储银行各县(市)支行抽查核对后联合上报到市果业局汇总,然后提供给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再将调查明细表分发到本行信贷部和各县(市)支行,并安排贷款业务员进行相关贷款业务的审贷、放贷等工作。

三、加强邮储银行与赣州市果业局的联系和沟通。邮储银行各县(市)支行要与当地果业局加强合作,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全市果业金融服务工作。邮储银行市分行信贷部和各县(市)支行综合业务部是全市果业金融服务具体工作部门,各行已确定小额贷款金融业务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各县(市、区)果业局要指定一名副局长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方法上报市果业局和告知当地邮储银行。

四、邮储各县(市)支行在做好果业贷款金融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并每周汇总向邮储市分行上报,邮储赣州市分行再汇总后向市果业局通报邮储银行提供果农贷款金融服务情况。

五、各县(市、区) 果业局要积极支持各果业大户在邮储银行办理对公存款及单位结算等邮储金融业务,鼓励使用电话银行收、付业务。

附件:1.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简介

2.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联系人

3.邮储银行果农小额贷款需求调查摸底表

赣州市果业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

赣州市分行

二○○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全市果业邮储金融服务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农工部,市金融办

赣州市果业局 2008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