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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12日来源:互联网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业和粮食局(农业局)、政府纠风办:

为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根据赣农负办字〔2010〕2号及赣市府办字〔2010〕146号文件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4月19日,省政府召开了省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通报了去年底全省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我市的章贡区、南康市、于都县。对三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市农业和粮食局已分别下发了整改函,要求认真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三县(市、区)要落实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按照整改函的要求切实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于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政府纠风办。

按照赣农负办字〔2010〕2号和赣市府办字〔2010〕146号文件要求,从7月份开始,各地要普遍开展一次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

(一)工作内容:

1、2010年以来农民建房乱收费。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收费情况,要将收费部门、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如实上报。

2、2010年以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除作业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各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2010年以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有关部门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是否收费或借登记搭车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是否存在摊派报刊杂志问题。

4、2010年以来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严厉查处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等违规违纪行为。

5、2010年以来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摊派。严格执行报刊订阅限额制,严禁强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和乡镇代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等行为。

6、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村级所有收入是否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统一管理。村级支出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有乱支滥用行为。

7、加强对县级有关部门到村吃喝以及以培训、考察为名加重村级组织负担行为的监管工作。

1、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31日)。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

2、自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对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3、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县(市、区)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4、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地要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就专项治理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写出书面报告,填写《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和《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请于9月30日前报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政府纠风办。

三、大力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中央、省的部署,各地要全面开展对2009年以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事一议制度是否健全,议事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范围,筹资筹劳方案是否符合审核程序,一事一议资金劳务是否被平调或挪用,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执行情况等。7月25日前各地要全面开展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8月1日前各县(市、区)要将自查情况报告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2)报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政府纠风办。8月中下旬,省减负办和省纠风办将对我市进行抽查,各地要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1:《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1 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盖章) 填表时间:2010年 月 日

备注

村级组织订阅报刊

填表人: 审核人:

注:1、备注项填写取消的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名称。

2、指标“减轻农民负担金额”应大于指标“退还农民款项”。

3、此表应填写对2010年以来的农村乱收费,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

4、此表请于9月30日前报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政府纠风办。

附件2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县(市、区)(盖章) 填表时间:2010年 月 日

县(市、区)

金额

(万元)

填表人: 审核人:

2、此表是对2009以来的“一事一议”项目的专项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