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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突出特色 彰显地方立法之魂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来源:客家新闻网

赣南脐橙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通过,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赣州立足自身实际,彰显地方立法特色之魂的一个实例。

特色是地方立法之魂。有特色,立法就有了魂;特色越鲜明,立法质量就越高。近年来,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制定了一批适应赣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致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治理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引领时代新风,“社会道德文明之花”绚丽绽放。针对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赣州制定《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积极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赣州出台《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疫情防控要求中“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感冒、呼吸系统疾病时主动佩戴口罩”等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定要求,通过立法规范了文明行为、引领了文明新风、提升了美丽赣州形象。

护航绿色发展,牢牢守护赣州人民的“绿水青山”。赣州着力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根据我市林果开发实际,找准生态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出台施行《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赣州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制定《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创设符合赣州实际的制度措施,规范生产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预防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扬尘污染防治,以精准立法护航美丽赣州建设。

立足赣南实情,因地施策彰显地方立法赣州特色。革命遗址和客家围屋是赣南最具代表性的历史和文化遗存,赣州制定出台的《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妥善解决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问题,在全国全省都具有代表性、独特性,充分体现了赣州地方立法的鲜明特色,成为全国各地争相学习的经验做法。(记者刘珊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