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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农村合作金融作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8日来源:中国农村金融网作者:周恒顺

多少年来,安徽都是一个农业省,农业和农民占主体地位。安徽能够辐射带动经济的大城市很少,大都市没有。要实现快速崛起,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发挥县域经济的作用,整体推进,方能见到成效。目前,在全国百强县中,江苏占28个,安徽周边的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省都有,安徽一个没有。为此,安徽人要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团结协作,科学发展,奋力开拓。在安徽快速崛起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内资、外资,包括财政、信贷以及各种民间投资,没有资金参与不行,资金是经济发展的血液、粘合剂和助推器。在国家财政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必须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挥它们点多面广、人员众多、资金雄厚、经验丰富、贴近农民和县域经济实际等传统优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这是实现安徽快速崛起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之一。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发展是否协调和全面小康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县域经济服务领域的趋势十分明显,特别是银行业务大量从农村经济发展中退出,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农村许多机构网点被撤并,有的降格,贷款的审批权基本上收,少贷甚至是不贷,对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逐年削弱。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肩上。不仅体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县域贷款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更体现为其对贷款增量的贡献度不断提高。据统计,今年1-7月份,舒城县金融部门各项存款98.8亿元,其中农村合作银行36.8亿元,占存款总量的37.1%;共发放贷款 46.6亿元,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就有28.7 亿元,占贷款投放量的61%。农村合作银行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支柱性作用开始凸现。这种支柱性作用,在以下三个方面得以体现: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联结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二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促进县域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三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是保持县域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正因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重要,作用重大。因此,广大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的干部职工,要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农村经济的各项工作,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

作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担当起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既然重任在肩,就要求县合行或县联社,以及辖属各基层网点,都要认真担负起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自觉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安排办事,坚持“以农为本”的观念,根据传统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采取不同的信贷服务方式,有区别、有重点、有选择地做好信贷工作,搞好贷款营销。如各地开展的“银企对接会”和金融服务“家家到”等活动,都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做法。

一是重点支持推进农业产业化。要在深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基础上,扩大农民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和外延,逐步引申到支持农业项目、龙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助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解决好较大额度资金需求问题。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支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资金融通、信息收集利用、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基地生产和农户经营的组织引导、实现农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它们做大做强做优,最大限度地帮助其扩大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是重点支持推进农村工业化。振兴工业企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县域工业是富民强县的根本产业,是带动一产推动三产的牵动性产业,是实现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龙头产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在支持工业发展的总量和质量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支持农村工业化还必须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来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的竞争力。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将支持全县民营企业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支持其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立足上海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承东启西,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配套协作型产业的梯度转移,建成初级产品的加工基地和辅助产品的生产基地。

三是重点支持推进农村城镇化。在支持推进小城镇建设过程中,要以地方政府规划为龙头,以强镇、强村建设为重点,促进农村人口、生产要素向强镇、强村集聚,优化农村人口、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通过信贷政策扶持,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私营个体业主以及已在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在小城镇建房落户。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支持集体、个人、私营企业等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的建设与开发,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向集镇集中,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尽快建立起支撑小城镇发展的产业群体。

总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个全新的课题,面对这新的变化和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与时俱进,打破常规,开拓创新,用新思维、新思路、新办法,来做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这篇大文章。

三、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自身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是一种互动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因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客观上要求各级政府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高其“造血功能”,解决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加强管理,尽快完善内控机制。 目前,当务之急是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素质和经营水平。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制度,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要实行严格的经营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任职期间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加强财务管理,增强核算观念和成本意识,努力压缩不合理的费用开支,以最小的成本,提供最好的金融服务。县合行或县联社,要积极帮助和督促基层营业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对基层营业机构的资产质量、盈亏状况以及资本充足率、资金备付率、资产流动性等指标进行全面分析,实行分类指导,努力防范资金风险,使每一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都能步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队伍素质。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要熟悉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产业投向,熟悉农业生产季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熟悉农户的生产、经营和经济状况,熟悉农村市场信息,了解经济发展动态,及时为农户提供信息咨询,引导农民安排生产,促进销售、搞活流通,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是高标准建设农村信用工程。随着农村信用意识的明显提高,农村金融环境明显改善。但同时信用基础脆弱,收贷难和逃废债现象依然存在。为此,一是对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要树立高标准,采取硬措施,抓住不放,继续搞好信用工程达标活动;对信用达标的企业或单位,优先提供贷款并给以利率优惠的政策。二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信用严重缺乏、逃废债严重的地方,不予增加新贷款,并限期收回原有贷款,用信贷、结算等手段,来促进地方、单位和个人信用状况的根本好转。三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公民道德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尽量将更多的地方财政代收费业务、支农涉农资金存放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同时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盘活不良贷款,清收到、逾期贷款,镇、村干部和县直机关工作人员要身体力行,带头归还自己所欠到逾期贷款,积极做好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干部职工、直接亲属贷款和介绍担保贷款的清收工作。积极防止和有效解决极少数企业和个人逃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问题。要多管齐下,运用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法律等手段,强制收贷,依法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正当权益,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壮大其资金实力,为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条件。

(作者系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机关党支部书记、经济师)